自去年5月1日《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》、《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》等系列配套文件實施后,化妝品行業正式邁入功效評價時代。
近一年來,有關化妝品功效宣稱的問題一直牽動著行業人士的心。多位行業人士透露,當前不少企業在補錄產品功效依據上,仍面臨著諸如“功效評價標準不統一”、“功效檢測成本高”、“涉滋養功效產品評價難”等問題。如今,這一系列難題或有望得到解決。化妝品觀察獲悉,日前,由老爸評測牽頭起草,13家檢測機構協作的團體標準《化妝品抗皺、緊致、保濕、控油、修護、滋養、舒緩七項功效測試方法》(下稱《功效團標》)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發布。
有行業人士直言,該團體標準彌補了關于化妝品不同功效測試方法通標設定、結果判定沒有統一的空白,為企業功效評價提供了一大參考。
一,功效評價統一評測標準來了
近兩年來,隨著監管趨嚴,虛假宣傳成為行業“雷區”。從處罰案例來看,因虛假宣傳“翻車”的企業不在少數,其中不乏雅詩蘭黛、皮爾法伯、歐萊雅、科蒂等國際知名品牌。這也給化妝品生產企業敲響了警鐘,“化妝品功效評價迫在眉睫。”
《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》(下稱新條例)明確指出,“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科學依據”。《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》(下稱規范)也提到,所有注冊備案化妝品都需進行功效宣稱評價,并上傳相關依據的摘要,若無充分的科學依據不得隨意變更功效宣稱。具體到功效評價方法,規范指出,祛斑美白、防曬和防脫發功效的化妝品,應當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、技術規范的要求開展人體功效評價試驗并出具報告外,其他功效則均由化妝品注冊人、備案人自行或委托具備相應能力的評價機構,開展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。
然而,據化妝品觀察了解,功效宣稱落地在實際情況中,存在檢測成本高、功效評價標準不統一等問題。具體而言,新規之后,宣稱祛痘、滋養、修復等功效的化妝品,均需要進行人體功效評價試驗,企業檢測成本一路“水漲船高”;同時由于標準不統一,還存在同一種功效的人體功效檢測,各機構報價不盡相同的局面,企業難以分辨。
“測試標準不統一,就像不在同一跑道上,結果也會存在差異。”老爸評測相關負責人說道。基于此,老爸評測聯合中國標準化研究院,聯系了美麗修行、言安堂、TüV 南德、ITS、上海輝文、北京頤唯實、上海復碩正態等13家專業機構,開展了7項化妝品功效團體標準的制定。
據悉,于今年6月24日發布的《功效團標》,涵蓋了化妝品的抗皺、緊致、保濕、控油、修護、滋養、舒緩七項人體功效測試方法,解決了各實驗室方法、儀器不一致的問題,使得測試方法、結果判定前后更具有統一性、規范化,易于理解和操作。
二,填補市場空白,首次提出“滋養”功效及檢測方法
《功效團標》無疑引發了全行業的關注。需要注意的是,在本次發布的七項標準中,關于“滋養”功效的認定,系首次公開發布的化妝品人體功效團體評價標準方法,填補了此前行業關于“滋養”功效檢測的空白。據了解,當前除了祛斑美白、防曬等三類功效有明確的國家標準測試方法外,滋養、修護等功效在人體功效檢測上均未建立統一的標準體系。
截自《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》
此前就有行業人士指出,相比祛痘、修護功效而言,滋養的功效宣稱更為復雜,其在人體功效評價試驗上的方法、經驗都較為欠缺。為了規避風險,甚至有企業選擇了放棄特殊功效。據化妝品觀察此前報道,五一“大限”之前,不少企業在補錄功效依據時,直接放棄了涉及“滋養”功效的產品,主要補錄的則是保濕、修護、控油這類功效。彼時一行業人士也表示,補錄功效的產品中89%都是保濕功效。
如今,針對“滋養人體功效評價試驗該怎么做”的問題,《功效團標》無疑是提供了一份參考答案。其從確定“滋養”功效的定義,到檢測方法制定、志愿者篩選、實驗儀器選擇、結果認定都是有著豐富檢測經驗的檢測人員提出,這對行業開展人體功效評價也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。
據悉,《功效團標》自去年8月提交立項申請,最終在今年6月24日發布,歷時9個月之久。經過十余家專業機構反復地研討、修改,以及行業內專家的評審,最終順利面世的《功效團標》保證了其科學性和專業性。“在團標制定過程中,由于有些方法沒有參考依據,需要根據過往的檢測經驗,共同討論出方法、使用的儀器、檢測指標等,因此花費了較多時間和精力。” 老爸評測相關負責人表示。
更值得一提的是,不同于市面上的很多團標均是有企業主導,功效團標的13家參與單位主要是檢測機構,沒有涉及到品牌方或儀器廠商等,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方法的更公正、中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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